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多措并举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与税务、发改、人社等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掌握减税降费对收入的影响,加强趋势性分析研判和运行调度。截至5月底,全市减税降费退税总额100亿元以上,其中为1.1万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8.1亿元,为4.2万户(次)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8亿元,为6.5万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23.4亿元。
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
针对部分企业信息掌握不够全面、及时的情况,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每2周更新一次局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1至5月份,共梳理国家和省、市税费减免政策措施42项,编印发放政策汇编600册。
加强预算管理应对减税降费影响
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积极筹措并及时下达财政预算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应对减税降费影响。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多渠道弥补政策性减收,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财力下沉力度,1至5月份,市财政累计对下转移支付14.74亿元,增强“三保”等刚性支出、重点领域保障能力。全力做好直达资金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县(区)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推进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地
及时出台政策文件 规范具体操作流程
及时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扩大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实施主体、统一政策口径、规范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在2022年6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确保政策及时兑现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组织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信息台账制度,做到不重不漏。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全面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及时落地,实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
强化政策宣传引导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通过“盐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盐阜大众报》及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等多个媒体渠道,及时准确宣传解读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积极畅通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渠道,实时解答政策问题咨询,解决好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高效、公平享受政策红利。
建立统计周报制度 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租金减免情况统计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落实进度情况。会同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推进进度不快、落实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共减免1081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4888家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9518万元。
加大财政资金惠企力度
加快拨付财政涉企资金
在省要求涉企专项资金上半年拨付进度达70%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自加压力,明确上半年全部拨付完毕。1至5月份,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涉企资金14.9亿元已拨付7.1亿元,其余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已发布申报指南,目前正在加快审核,尽快拨付到位。1至5月份,全市拨付涉企资金36.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9亿元。
对企业贷款和防疫支出给予补贴
制定困难企业贷款贴息、防疫支出补贴实施细则,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金融贷款、消杀支出等给予分档补贴,全市财政预计投入90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约3000万元。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为支持餐饮、购物、汽车、家电、旅游、文体等行业消费复苏,市财政计划新增安排5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对各区、县(市)财政按50%、20%进行补助。
全力援企稳岗保就业
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护航行动”,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区,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参照大型企业补贴按上年度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30%调整为50%返还、中小微企业补贴按上年度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60%调整为90%返还。截至5月底,全市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向2.69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亿元,惠及职工48.95万名。
优化资金拨付流程
市财政、人社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采取平台大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改变过去企业申请、部门审批、财政拨款等繁琐手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使各类企业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免申即享”的快捷服务。
强化部门工作联动
建立多部门联动会审制度,对企业裁员率、信用状况、规模类型等情况提前进行联动核查,大数据审核和多部门会审共同推进。
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资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定期通报政策落实情况,并及时公布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状况,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切实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引导作用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引导银行加大对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印发《关于建立盐城市市区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盐财金〔2022〕14号)文件,整合设立规模为3.6亿元的市区风险补偿基金,省、市联动支持“小微贷”“苏科贷”等省专项信贷产品实施。“小微贷”产品面向全市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最高1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00BP,贷款纯信用无需担保抵押。“苏科贷”产品面向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00BP。今年,“小微贷”“苏科贷”已支持全市1547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52.5亿元,平均贷款利率4.45%。
大力发展担保过桥业务
努力压降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对“信保贷”“小微贷”业务免收担保费,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担保机构申报省、市担保业务奖补,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调降担保、再担保费率。今年1至5月份,全市财政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为1378户企业提供担保65.86亿元,为171户企业提供过桥资金42.2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信保贷”业务开展
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力度
发挥规模2亿元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引导作用,为“信保贷”政银合作业务提供增信支持,引导银行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按照基金80%、银行20%分担比例,进一步分散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风险。“信保贷”可支持单户企业获得信用贷款5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最新一年期LPR+100BP,不另外收取保证金额、中间业务费等其他任何相关费用。今年,已支持158户(次)企业获得信用贷款5.15亿元,平均贷款利率4.5%。
支持企业“智改数转”
今年1月份,市政府出台《盐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市财政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努力向上争取补助资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扶持政策,全力支持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以及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顺利开展,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财政投入 重点支持智能化改造和
数字化转型关键环节
在年初安排财政预算时,将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作为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予以切实保障,在2021年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的基础上,2022年安排增加5000万元重点用于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着力支持开展免费诊断服务、设立贷款贴息、支持项目有效投入、支持标杆企业培育等。
积极向上争取 多渠道筹集智能化改造和
数字化转型所需资金
在市本级财政增加安排专项资金的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力度,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汇报我市财力状况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资金需求情况。2021年和2022年两年共向上争取省补助资金5103万元,其中2022年联合市工信局向上争取省“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服务项目专项资金3603万元,争取补助资金量列全省第一。目前,第一批市级规上企业“智改数转”诊断工作已开始,诊断过程遵循“企业主体、免费诊断、标准支撑、以诊促改”原则,分行业、分类型、分需求为150家企业进行智能(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智能车间、数字化应用(场景)诊断服务。
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制定
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会同市工信局重新修订《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列入《盐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相关政策条款,全部纳入《盐城市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支持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政策条款达8项,包括开展免费诊断服务、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开展人才培训等,扶持政策基本涵盖了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各个环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出台省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近期将把省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支持各地免费诊断服务工作尽快开展。
改变拨付方式 提高智能化改造和
数字化转型资金使用效益
为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及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难关,市财政要求对需组织申报项目的资金在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比往年资金拨付时间至少提前3个月。对符合免申报项目条件的企业,市财政采取“见文拨付”方式,即不需要企业提供申报材料,仅凭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兑付依据,在10天之内由市财政直接将资金拨付给企业。截至目前,市财政已直接拨付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资金1010万元,涉及企业17家。
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落实“米袋子”责任,促进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提升农田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2022年,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23.8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每亩标准不低于3000元,推动全年7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任务顺利完成。
全面落实涉粮各项补贴政策
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88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44亿元。全年计划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亿元以上,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4%以上,其中稻麦收获机械化水平保持在98%以上。全市粮食总产能稳定在140亿斤以上,居全省第一。
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推进全市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对主要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70%,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种植的大豆和玉米保险纳入支持范围,满足种植农户保险需求。
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救灾
2022年,全市共拨付农业救灾资金4912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1428万元,支持全市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重点支持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小麦促弱转壮、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及时救助等相关工作。
本期策划:吴 遥 曹志康
本期组稿:刘 昌 郑丽钦
编辑制作:王连杰 沈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