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华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为配合新《噪声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准确理解法律相关规定,确保法律贯彻落实到位,5月27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举办新《噪声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盐城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郭霞普作专题讲解。
郭霞普从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完善噪声标准体系、强化噪声源头防控、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分类防控噪声污染、聚焦噪声扰民难点和各部门执法权限划分等七个层面详细解读了“新《噪声法》”。
通过此次培训,与会人员对颁布的新《噪声法》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认知,进而解决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环境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