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栋)为加强书记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书记员队伍,更好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近日,盐城经开区法院扎实开展“书记员长”试点工作。
推行“书记员长”制度,是强化书记员自主管理的现实需要,旨在通过书记员的有效治理和能力共享,推动书记员从“他律”到“自律”,从“被动管”到“主动为”的转变。该院将切实发挥“书记员长”的工作职责,引导其充当好信息员、协调员、管理员、宣传员等角色,发挥骨干作用,激活书记员队伍的“一池春水”,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报讯 (孙栋)为加强书记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书记员队伍,更好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近日,盐城经开区法院扎实开展“书记员长”试点工作。
推行“书记员长”制度,是强化书记员自主管理的现实需要,旨在通过书记员的有效治理和能力共享,推动书记员从“他律”到“自律”,从“被动管”到“主动为”的转变。该院将切实发挥“书记员长”的工作职责,引导其充当好信息员、协调员、管理员、宣传员等角色,发挥骨干作用,激活书记员队伍的“一池春水”,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