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欣泽
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把就业作为残疾人最大的保障,今年更是从政策上再加码、行动上再发力,引导全社会共同帮助残疾人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就业对残疾人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是残疾人解决生存问题的主要方式,也是残疾人获得社会认同、实现自我价值并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然而受身体条件、教育程度等因素影响,残疾人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上个月,残疾人就业再迎政策利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作出部署。
《行动方案》明确了十项“行动”来帮助残疾人就业,在多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细化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的措施,同时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盲人等残疾人就业重点群体的特殊需求提出了个性化的扶持措施,并且通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切实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
落实好各项相关行动,还需要多方合作做好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信息支持等工作。用心尽心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氛围,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将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将更好地形成。
关心残疾人、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让我们激发全社会扶残助残热情,用实际行动拓宽残疾人就业路,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