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夏恒瑾) 暂免税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金融服务质效……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我市制订出台十条政策意见,聚焦服务业相关领域,更大力度精准帮助全市服务业市场主体提振信心、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十条意见着力从扩大税费减征范围、暂免部分行业税收、降低服务业企业成本费用、保障融资持续稳定、提高对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等方面为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帮助。相关部门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继续落实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6个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减轻企业还款压力,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按规定申请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的激励资金支持。支持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政府指定的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给予不超过保费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推动金融机构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业收费、电子银行服务费等;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稳岗就业支持力度,对住宿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行业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各地按参保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稳岗补助。对注册在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规合法经营的物流企业,给予物流企业3个月办公用房、仓库租金不超过3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封控区、管控区内因疫情防控暂停营业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给予一次性复市复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