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明 梁江涛)近年来,阜宁生态环境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监管重点,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安全责任措施,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污染源监管巡查,严厉查处散、乱、污企业,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治污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全面排查源头底数,切实提升处置能力。该局通过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和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污染源底数,全程监督处置。2021年,阜宁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17.44万吨,综合利用14.67万吨,处置2.74万吨。其中产生量较大的为:矿渣8.19万吨、污泥2.28万吨、炉渣2.07万吨。全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3家,年处置能力48.7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能够满足处置要求。2021年危险废物产生33791.10吨,处置33133.90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4家,年处置能力14.8万吨。
突出重点全程盯防,严格督查处置流程。针对疫情相关医疗废物启动应急处置,该局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处置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清查各种环境隐患,严防产生次生污染,最大限度消除医疗废物环境隐患。该局全程督促处置企业严格落实处置流程及作业办法,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安排专人、专车、专线,保障运输处置人员落实定期消杀、个人防护等防疫要求,确保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规范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土壤环境治理。开展新挂牌地块污染状况调查,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公共用地土壤调查评审,确保上市地块土壤环境安全。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积极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并同步开展隐患的整改销号,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