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恒瑾 曾路婵 单冬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促进乡村宜居宜业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市第八次党代会也提出,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农房改善为重要抓手,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建设一批体现水绿盐城、鱼米之乡风貌的特色田园乡村和新型农村社区。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可以让群众拥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多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我市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和“提升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四治理、四提升”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探索创新治理模式 绘就生态宜居画卷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盐城作为农业大市,也是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在新发展阶段,需要持续发力。”如何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和水平不高的短板和不足,盐城师范学院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盐城地域文化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吉鹏认为,在目标上,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在任务上,由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在措施上,由建立机制向长治长效深化,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在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过程中,既要治理、修复已污染土壤,更要集约节约保护利用现有耕地,守住红线,防止耕地非粮化。”吉鹏提出,还要在生态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占全省约70%的盐碱地,继续攻坚将盐碱地变粮仓,为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提供坚实支撑。
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我市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能力,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成片林近50万亩,推动更多盐碱荒滩成为碳汇空间。去年全市优选11个地块1266亩进行碳汇造林试验,选择生物量大的树种,采取全冠、原冠苗木混交造林,开展造林前基线调查测量、造林时基础信息记录;沿海6县(市、区)重点开展海堤防护林带和海边盐碱地造林示范,新增造林0.41万亩、提升改造0.36万亩,为助力实现“碳中和”,发挥森林在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积极作用作示范。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绿色总量迈上新台阶,绿化结构不断优化,生态廊道建设成效明显,林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城市生态品牌进一步彰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实现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庄污水承载能力,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助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更大实效,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吉鹏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市应继续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总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引领,将农业大市打造成为农业强市。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败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农村水环境治理则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至关重要的一环。盐城地处苏北里下河水网地区,濒临黄海,水资源优势得天独厚,既拥有充沛的农业用水,也具有便利的水运交通。但因处于淮河下游,位于水系出海口,在水质上先天处于劣势,加之自身地势原因导致承载的农业面源、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染河网水体流动缓慢,自净能力弱,大大削弱农业发展的资源与环境基础。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水资源困境?吉鹏建议,着力农村河道生态改善,不断完善河道管治体系,建设更多基础设施。跨区域引入长江水,确保群众饮用水有更好保障;遵循“彰显原生态、整出新生态、巩固大生态”思路,坚持“生态治理、生态宜居、生态畅流”原则,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实施“四水”同治同建,打通水脉络、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绘就盐城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和谐包容的生态宜居画卷。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构建共治共享空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盐城师范学院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盐城地域文化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陆玉芹看来,新时期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现实诉求,发挥农民能动作用,致力提升农民精神面貌,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实践始终能“看见人”“调动人”并“感染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深层变革与大幅提升。
如何才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坚持把人民的评判作为根本标准,让人民真正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就感?陆玉芹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要立足发展阶段,结合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实实在在为农民办实事。”
在乡村振兴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体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中,要求“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市第八次党代会也提出,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农业农村人才“百千万”培育工程,提高农民素质,弘扬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构建共享共治的乡村公共空间。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并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民承担着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的职能,不会也不能缺位,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主力作用,助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陆玉芹表示,要极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增加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健康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长效化保持。
“基层党员干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和先锋队,其示范引领作用关乎乡村振兴的效果和质量。”陆玉芹强调,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每一名党员干部、乡贤能人都应做好表率,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向群众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的方针政策,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着眼解决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民心工程,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增进广大农民福祉是根本目的。“不仅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干部和乡贤能人示范带头作用,也要开展地方立法、制定村规民约、健全管理制度及各种设施管护标准规范,把环保纳入政府考核,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严重浪费的企业、个人,实行终身追责并追加经济处罚。”陆玉芹建议,通过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实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推动自然资源加快增值 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人居环境整治,要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保障。”盐城地域文化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杨文秀认为,要充分挖掘农村人居环境的经济价值,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多种新型生态农业模式,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
人居环境改善了,才能吸引更多人才回乡创新创业,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从而实现农村人气、才气凝聚,促进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农村生态美起来、环境亮起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农村人居环境的生态价值,把黄海湿地生态势能转化为旅游产业发展动能,按照‘全域旅游 全景世遗’构想、立足‘一心’,品牌‘一极’,抓好‘四带’,力推‘多节点’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宜居靓丽底色。”杨文秀表示,要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推动农村自然资源加快增值,加快湿地旅游与相关产品串线开发,挖掘西线内湖水乡自然人文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里下河地区水乡特色进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彰显盐城“百河之城”之美誉。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统筹做好“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四篇文章,夯实美丽盐城的“生态基底”。近年来,我市不断开拓创新,打破以往河道治理的桎梏,依托全市640个小流域为基础网格,以“河湖+村庄”为单元统筹谋划,把水特色与村庄特色紧密结合,充分绿化美化岸线,隐河堤入绿林,打造岸绿景美的生态廊道,同步保护好周边农田、林木、草地等生态空间,水陆并行、丰富生境,形成水村交融、宜居宜人的生活空间,创造活力宜业的农村发展环境,为建设绿色家园打足美的底色,让良好水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美丽乡村是农民的前庭院、市民的后花园,承载着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希冀,前景无限。“人居环境整治应与当地人文景观、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相结合,大力传承弘扬独具特色的盐城四色文化,丰富乡村文化形态,促进乡村文明与生态环境相融合。”杨文秀提出,要大力彰显农村人居环境的社会价值,通过推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为农村社会搭建一个百姓享受生活、热爱生活的平台和邻里间共同生活、和谐生活的平台,满足农村群众精神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乡村提供载体。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引导农民群众全方位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让每个人都成为美丽乡村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