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运动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全民运动健身事业发展水平,构建更高水平全民运动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苏政发[2021]8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盐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盐政发[2022]8号)(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经过深入调研、内容编制、征求意见、修订论证等阶段,并分别向全民健身联席会议27个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并通过相关审查。3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计划》,3月20日正式印发。
一、发展目标
《计划》明确提出五年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的“主动健康”作用充分彰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全民健身综合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前列。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3平方米,新建健身步道400公里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00个以上,每万人足球场地数达到1块以上,城乡“10分钟体育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市体育社团总数达45个以上,县(市、区)体育社会组织打造“8+X”模式,行政村(社区)健身俱乐部达到全面覆盖。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每年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500场次。全市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5万人以上。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20亿元,人均体育消费达到4000元。
二、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面临形势,主要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市在全民健身事业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当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以及我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机遇。第二部分总体要求,确立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全民健身发展全过程的指导思想。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持续推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构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等。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强化评估激励等。
三、专项工程
专项工程一 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程
对标国家创建指标要求,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全民健身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以《盐城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大补短板和强特色工作力度,各部门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督导。
专项工程二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新建健身步道(含健步走步道、骑行步道、智慧步道)不少于400公里,新增智慧健身设施60处,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5个,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1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1片,完成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发展户外运动,新建户外运动设施60个。
专项工程三 活力健康社区建设示范工程
社区健身设施室内人均体育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和室外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定期举办含5个健身项目以上的社区运动会,每年组织本社区居民开展不同人群赛事活动15次以上。社区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名,每年举办科学健身讲座不少于10场,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
专项工程四 打造品牌赛事活动塑造工程
支持市属体育社会组织通过盐城城市业余俱乐部联赛,打造市、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联动的赛事体系,形成海选、区域城市赛、总决赛的赛事模式,逐步形成品牌效应,丰富赛事品牌内涵,扩大参赛站数和参与人群,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专项工程五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工程
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升级10个,到2025年,享受国家、省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府补贴3000万元,发放省市级体育消费券2000万元,60%以上的公共体育场馆达到信息化建设提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