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亚萍 陈愚)“拖欠多年的欠款今天终于有着落了,谢谢法院!”申请执行人感激地说道。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帮助被执行人当场拿到拖欠多年的部分欠款,得到申请人的真心感谢。
2015年10月,被告郑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并将其名下一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在收到李某的转账后,郑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款借据,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然而,郑某在按约支付部分利息后,就未再按约继续偿还本息,李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郑某起诉至亭湖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被告郑某于判决后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因被告郑某未能按时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亭湖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依法查控被执行人银行网络账户,并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唯一房产。因被执行人涉及多起案件纠纷,为躲避追债,其隐瞒联系方式、行踪不定,于是法官通过上门走访、张贴公告等方式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过程中,因发现被执行人房产抵押、查封记录较多,执行法官认为当务之急还是要联系到被执行人,遂从被执行人其他案件入手,联系多名当事人询问被执行人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成功联系到郑某。在交谈中,法官反复耐心向其释法明理,严肃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惧于法律威慑,郑某主动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