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丹凤)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书有“公正执法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申请人王某某的女儿亲手将该锦旗递到承办法官手中,并连声道谢。
2016年,被执行人袁某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王某某立据借款5.6万元,约定1年后无息归还,被执行人路某某签字担保。借款到期后,王某某虽多次催要,但袁某某和路某某均未能还款。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王某某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并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在了解到被执行人袁某某系某单位正式职工,有固定收入,具备履行能力后,法官立即前往袁某某所在单位,调查其工资收入等相关情况。面对袁某某的消极对抗态度,法官依法告知其如果仍不履行义务,将可能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慑于法律威严,袁某某最终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