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县(市、区)
2022年04月01日

阜宁巡察规范基层小微权力

本报讯 (曹文龙)阜宁县巡察工作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精准运用“巡镇带村”和“直接巡”方式,将巡察延伸到村级党组织,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结合近年来对村巡察经验,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对村级组织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再造,对村级重大决策、工程项目管理、“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9类34个事项“小微权力”运行作出明文规定,为基层“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针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违规现金结算突出的问题,全面推行村务卡结算制度,实行刷卡或移动支付,取消现金结算,防范签单挂账、虚报冒领。一年来全县村务卡结算支出1352.46万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同比下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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