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健康
2022年03月31日

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我市落实落细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

□记者 姜琰

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记者日前从市卫健委获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医疗救助组通知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落实落细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

“保持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急需的日常医疗服务需求,是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崔国静表示,全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深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全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条件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诊推诿急危重症患者、延误治疗。

我市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将及时发布通告,向社会公众告知人群分类、救治医院、就诊流程、就诊须知、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借助党媒、官微、客户端等多种宣传渠道,以及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采访报道和推出热点问答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做好分级管理 实施分类救治

我市各地将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加强不同风险地区医疗服务分级管理。低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向群众提供日常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群众正常医疗服务保障;高风险地区要优先做好重点患者的医疗服务保障。管控区和封控区要建立完善应急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要以居民健康档案、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收治信息为基础,通过基层医疗卫生力量、家庭医生团队,准确掌握辖区内重点人群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台账,着力打通群众看病就医的“最后一米”。

全市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对急危重症患者,不论有没有核酸证明,在医护人员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在独立区域救治;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以及孕产妇、新生儿等急需就医的,由指定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对慢性病人的用药问题,采取长处方,以及可通过医联体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送药上门;对更广泛人群的疾病相关咨询需要,采取“互联网+医疗服务”、卫生服务热线等措施,开展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合理分流人民群众日常需求。

同时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减少医疗机构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出现阳性感染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一旦出现阳性感染者,不得简单封院停诊,要另辟区域设置急诊、透析、ICU、产科、手术等科室继续开诊。

完善保障方案 加强督导检查

全市各地要针对不同类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制订细化医疗服务保障方案。局部封(管)控时,设置封(管)控区人员及“红、黄码人员”定点收治医院,合理规划院内流程布局,改造“三区两通道”,预留专门的区域收治隔离管控人员,不得与非隔离管控人员交叉(或可不再收治普通患者)。如全城封(管)控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要科学合理设置普通患者就诊区域、封(管)控地区和“红、黄码人员”就诊专用区域,方便不同人群分区就诊,避免交叉感染。

此外,相关机构要加强对封(管)控区居民的医疗保障,对封控区、管控区人员、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需要就诊的,安排专车,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我市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与封(管)控区对接,提供绿色通道。

同时,我市各地将把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医疗服务纳入对各地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实现分片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立即整改,对医疗机构责任意识淡薄、未能履行救死扶伤职责、未落实首诊负责推诿患者、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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