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2022年03月23日

以水土保持守护幸福家园

□通讯员 张振 洪源 陈国存

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强化水土保持顶层设计、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三管齐下”,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力控制,水环境、水生态获得显著改善,有力夯实美丽盐城的“生态基底”。

完善水土保持制度体系

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市政府出台了《盐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实施,落实了政策配套要求,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填补了盐城市无水土保持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空白,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办法》明确了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制度,同时明确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土保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管,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等。

此外,还编印了《盐城市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手册》,明确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绘制水土保持工作流程图,直观展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步骤环节,通过模板强化规范操作。

依据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市水利局对各地水土保持履职情况加强指导,开展对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2021年,经考核评估和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东台、大丰、射阳、响水、亭湖、盐都为优秀等级。同时,严肃水土保持履职情况督查,狠抓水土保持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先后对大丰、响水、滨海等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验收管理、监督执法等4个方面、32项指标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落实。

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抓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是减少水土流失的重要环节。职能部门一方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前管理,督促各地加强对扰动图斑的核查,加快对违法项目的整改。同时,主动排查送审的生产建设项目,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项目,逐一电话核实、发送工作联系函。

另一方面,高度重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对15个“未批先建”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强化日常监管,对116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全覆盖现场监督,对24个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16个在建项目监测工作未开展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印发35份监督检查意见。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发布年度监测报告。通过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切实降低了全市土地扰动面积逐年增加、土地开发强度及广度持续攀升等因素带来的人为水土流失,进一步提升生态红线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定点监测站点建设,在大丰沿海垦区增设一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每月开展大套径流小区(黄河故道高亢区)定点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降雨量、径流泥沙、植被调查、含沙量等;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市57个水文站点雨量监测为降雨侵蚀力分析计算提供基础数据;继续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调查,重点围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各类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调查。

统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生态建设泼浓墨,绿水青山共为邻。为了进一步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我市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以全市 640个小流域为基础网格,以村、镇为单元统筹谋划,坚持县乡村三级河道同步治理,有力减少水土流失。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推进县乡生态河道建设,共建成县乡生态河道5148公里,总长度全省第一;持续推进“一村一河”战略,积极打造市区高速圈生态廊道示范区,共疏浚村庄河塘2502条,建设村级生态河道302条;试点“一镇一流域”,在全省首家开展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共建设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1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2平方公里;启动“一县一镇”创新开展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计划8月底前完成11个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示范乡镇建设。同时,我市夯实组织领导、资金落实、督查考核等措施,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成效。

水土保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认真落实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效能,持续完善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体系,加快建成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通过湿地修复保护、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幸福河湖创建等措施,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态绿色打造成为盐城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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