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2年03月09日

我市一人当选“江苏好人”

本报讯 (记者 赵伟伟 曾路婵) 3月3日,省文明办公布2月“江苏好人榜”,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村民刘爱红入选孝老爱亲“江苏好人”。

1986年,刘爱红与兴隆村村民袁志亚结为夫妻,婚后与年近古稀的公婆一起生活。袁志亚忙于种地、打工,常年在外奔波,刘爱红除了操持家务、养育子女,还主动承担起照顾因抗战致残退伍的公公和智力二级伤残且偏瘫的婆婆的责任。2014年,婆婆病情加重、几次告危,刘爱红日夜守在床前照料。婆婆病情稳定后偏瘫在床,她每天为婆婆梳头、洗衣、倒便盆。如今,90多岁的公婆在刘爱红的陪伴下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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