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到鞠女士家返还案款。
□朱皓 戴辰烨 记者 吉德龙 吕聪慧
“一直以为执行法官上门,不是抓老赖就是催老赖还钱,没想到会给我们送钱!”12月21日晚上9点,当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法官敲开鞠女士家的门,她的家属一脸的不可置信。
也难怪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参与执行直播的“盐城法声”记者也是第一次接触到这样的执行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因为不久前,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此类案件,执行到位1.6万多元,其中的部分款项按照要求,是要返还给被害人鞠女士的。
原来,3年前,鞠女士、杨先生停靠在小区里的汽车被犯罪分子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遭遇较大财产损失。犯罪分子被抓获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9千元,责令退赔鞠女士、杨先生等人近8千元。刑事判决生效后,因犯罪分子未履行缴纳罚金和退赔义务,该案移送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刻对犯罪分子名下财产进行“地毯式搜索”。由于犯罪分子入狱期间名下财产一无所有,该案进入终本动态管理。一年后,得知他已出狱,承办法官立刻通过社区联系到他,告知他若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还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措施。他不想被拘留,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工作终于全部履行完毕。
钱是执行回来了,但是怎样把钱退还鞠女士他们呢?
执行法官通过调取当年案件材料,首先找到被害人杨先生电话。电话那头:“你们是骗子吧,现在电信诈骗那么多?我才不相信你们是法院的,我也不会提供任何我的账户信息。”杨先生一顿噼里啪啦的输出后挂断电话,让执行法官一时语塞。
“被害人对我们的身份持有怀疑态度,认为是犯罪分子假装成法院工作人员想对其实施诈骗,致使退赔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告诉记者,因为理解受害人的心理,被“泼了凉水”的执行人员并没放弃,连续数次电话终于让杨先生相信,钱找回来了!
鞠女士就更难找了。因为卷宗里号码无法打通,留的地址也是户籍地,执行人员只有奔赴鞠女士老家,从当地村干部那里得到鞠女士现在可能住的地址。直到晚上9点,执行法官敲开鞠女士的家门时,对方还是一脸的怀疑:“难道真的是‘天上掉馅饼’啦!”
“难怪鞠女士他们这么怀疑。谁能想到一个历时3年多的被窃案件,最后还能‘物归原主’呢。”执行法官说,但作为一个有些另类的执行案件,该案件也是“小标的,大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对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盐城经开区法院将加强多方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努力寻找此类案件的突破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力争把实事、好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执行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