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2月23日,建湖县公安局宝塔派出所门前,在民警岳玉泉的见证下,蔡某和韩某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至此,一桩民事纠纷在岳玉泉的多次调解下成功化解。
韩某是宝塔镇裴桥村村民,承包了村里的土地和几个鱼塘种养殖。2月5日,亭湖区的蔡某到韩某承包的鱼塘钓鱼,被韩某制止,期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韩某受伤。
接警后的岳玉泉到达现场取证后,先安排韩某去医院检查治疗,并让蔡某预支了2000元的医疗费。没想到,韩某住院十几天,花去医疗费6000余元,蔡某不愿意再支付。
岳玉泉对蔡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剖析了他的行为给韩某造成的不仅是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还耽误农时,最终说服蔡某不仅承担了韩某的医药费用,还赔偿了韩某的误工费用共计1.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