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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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偿还商贷么? 2023年02月24日 盐城晚报 11版 民生

市民李女士问:本人在婚前采用组合贷“商业贷+公积金”购买商品房一套,现本人已经结婚,配偶名下无任何房产,他也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否可以提取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偿还商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副主任童爱华回答:可以。您是商业贷款主借款人,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满足该笔住房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才可以办理。需要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授权,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现场填写个人征信授权书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卡、结婚证、房屋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市民黄先生问:想把商业贷款本金提前还了,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童爱华答:可以。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是在本市缴存的且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商业贷款。提供住房商业贷款合同、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商业贷款余额材料(银行盖章)、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关系材料。

市民王女士问:本人2015年在城南购房,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2021年在射阳商业贷款购房。请问,如果公积金贷款结清,射阳的房子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童爱华答:不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