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社事
2025年09月26日

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问:儿子已婚,8月在盐城市区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请问可否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均在盐城缴纳)?需要哪些材料?

答: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已婚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需满足以下要求:提取人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材料:1.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税务部门监制的购房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契税);

3.提取人身份证、绑定的Ⅰ类银行卡、父母与已婚子女的关系材料。

问:本人在盐城工作,一直租房子住,请问办理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否有额度限制?

答: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额度:1.在大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亭湖区、盐都区、大丰区)范围内,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800元;已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1600元(生育二孩的家庭每月提取金额192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提取金额2240元);

2.在盐城其余各地,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600元;已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1200元(生育二孩的家庭每月提取金额144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提取金额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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