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建湖法院联合射阳法院成功腾退位于黄沙港镇某广场的涉案房产。
申请执行人盐城某贷款公司与被执行人朱某、江苏某置业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建湖法院裁定将江苏某置业公司所有的位于黄沙港镇某广场1号楼、3号楼共计60余间商住房交付盐城某贷款公司抵偿债务,房屋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申请人时转移。建湖法院于2021年、2022年、2024年先后三次张贴腾空公告,责令案外人限期迁出房屋,但张某等人拒不腾让。
为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建湖法院对该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并商请射阳法院协同执行。
收到协助请求后,射阳法院派驻黄沙港法庭执行干警与建湖法院执行干警一同前往涉案房屋。执行中,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里现有财物先行检查、清点、登记造册,将已经登记完毕的物品搬离现场,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全程录音录像,保证腾房工作公开透明。
其间,案外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法院腾退工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做思想工作,并对其释理说法、分析利弊,案外人情绪逐渐稳定,房产得以顺利腾空。
施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