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2023年9月1日,王某某到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从事地下车库保洁业务工作。某天上午班结束后,王某某未直接下班回家,而是选择在地下室午休。其间,王某某突发疾病死亡。王某某死后,其家属与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产生纠纷,后王某某家属诉至盐城经开区法院。
为妥善快速处理纠纷,经开区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耐心介绍非诉解纷优势,并引导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该院调解员知悉该纠纷后,立即联系双方到场调解,向双方释法析理。
调解过程中,王某某的家属认为死者系该公司员工,在下班后突发疾病死亡,虽无法按工伤死亡进行赔偿,但公司作为雇佣方也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公司则认为,王某某下班后擅自留在地下室午休,病发后无人知晓才导致死亡。而且王某某应聘时使用的是假身份证,按实际年龄公司根本不会雇佣……了解双方矛盾后,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做该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王某某虽隐瞒年龄在先,但公司当初审核不细致,未依法为王某某缴纳社保,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调解员又向王某某家属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几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支付赔偿款,王某某家属随即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潘凤巧 王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