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
2024年05月16日

我能否提取公积金?

问:我父母所在盐城某老旧小区的住宅正在加装电梯,我们夫妻都有住房公积金,以前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已结清,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可以提取。我市出台了扩大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范围的政策,“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实际分摊金额。”新政策从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增设电梯批准文件;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增设电梯相关合同;

④增设电梯资金筹集分摊比例方案;

⑤电梯建设分摊费用发票(收据);

⑥关系材料;(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I类储蓄卡。

注:(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2)关系材料为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各类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派出所开具佐证材料等。

问:我市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的正常缴存比例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与以往的计算办法有什么不同?

答:我市为防范突击提高缴存基数套贷行为,根据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贡献度和还款能力,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主要不同之处为:

将原借款人为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调整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同时,若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贷款月还款额大于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时,则按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作为月还款额确定最高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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