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峰 记者 吉德龙 韩天阳
4月12日上午,年过六旬的射阳县兴桥镇村民孙先生,站在机场路路边,伸长着脖子,目光远远地望向射阳县城的方向。因为他的表弟,也就是被执行人张某在电话里信誓旦旦地表示,他正在县城里考取电动车驾驶证,现在正在往家里赶,马上就要到岔路口了。
而正在此时,射阳法院的执行法官也在赶来的路上。对于他们而言,张某是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由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孙先生的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法官今天到张某的家里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林天宇告诉一直跟随直播的记者,出发前,他们就和孙先生联系好了,让他将张某“稳住”。
从机场路拐过来,执行警车开进了乡村道路。路两边是长势喜人的农作物,油菜花的清香弥漫在空气中,夹杂着各种花香和庄稼的青草味,沁人心脾。执行法官却来不及欣赏,他们透过车窗,搜索着张某的家。他们的心中,隐隐担心:“张某是不是一定在家里?”
乡村小路的尽头,车辆不便前行,大家下车步行去往张某家中。在此过程中,孙先生打来电话告诉林天宇:“我正在不远处的岔路口等我表弟回来呢,他说马上就要到家了!”执行人员面面相觑:“可能要扑空!”
果不其然,当执行人员赶到张某家——一间农村常见的青砖大瓦房时,只见里面的木质大门敞开,外面的铁门却是紧闭——张某不在家。旁边一间低矮的红砖房里,据说是张某的父亲,一位80岁模样的老人告诉大家,张某不怎么回家,一直在外面。当法官再向他打听其他情况时,老人则是三缄其口。
林天宇给还在岔路口等被执行人的孙先生打去电话,孙先生无奈地说:“刚刚又给他打了电话,说暂时赶不回来了。我们约好直接到执行局里去谈。”听到这个消息,执行人员表示:“今天中午到局里,我们加班也要把这个事情执行下去。”
“老孙心里苦啊!”尽管没有找到被执行人,林天宇心里有很多不甘,但是对于孙先生,他还是给予了很大的同情,“张某作为亲戚,事情做得是太不地道了。”
孙先生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的家属陈某2016年生病住院,2020年7月份去世。“因为我对医疗报销的程序不懂,我就请最信赖的亲戚替我去报销医疗费。”孙先生口中“最信赖的亲戚”就是被执行人张某。
据孙先生介绍,家属陈某患病治疗期间,孙先生委托张某到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费报销。医保中心陆续向张某的中国银行卡等发放了其代为报销的陈某医疗费。为此,医保中心还出具情况说明:“陈某家属(即孙先生,记者注)于2016年起委托张某(化名,记者注)代办到医保中心大厅窗口申报费用,共计十九笔药费总计216206.16元,报销后金额192608.19元,均发放至张某的中国银行卡上……”
“但是,我表弟并没有将打到他银行卡上的医疗报销费用全部给我们。”孙先生表示,一开始还能要到,但到了最后,张某总是推脱“卡上一来钱就给你们”。后来发现实在是要不到钱了,孙先生就将表弟告上了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张某累计收到报销的医疗费186755.71元,但是只向孙先生支付101275元,所以,孙先生“要求张某支付85480.71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法院的判决书中如此载明。
中午时分,射阳法院执行局大门外,早早赶到这里的孙先生依然没有等来张某。尽管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再次被对方爽约的孙先生显得很愤怒。林天宇安慰他的同时,电话传唤张某,对其进行训诫的同时勒令他4月15日上午9点半必须到法院谈话。
4月15日,张某终于出现在了执行局谈话室里。面对曾经如此信任自己的表哥,他只是表示“认这笔账,服从判决”,但因为身体不好,没有收入,所以没有钱还,“等身体好了,苦到钱了再还。”
“我们会核实张某的实际情况,积极查找他的财产线索。如果发现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我们将对其严厉打击!”林天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