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祥
清明节回老家祭祀已故父母,望着二老坟茔右侧那株高大挺拔的青松在春风吹拂下摆动的枝条,眼前好像又看到了父亲64年前高扬右手“独”打(一生只有这一次)我的样子,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历历往事浮现眼前——
我的父亲生于1917年8月,是一名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他的一生,也曾轰轰烈烈过——当过民兵,抬过担架,救过伤员,成为支前模范;当过高级社村长、支书、生产队队长,号令过成百上千人;在“文革”期间曾被无辜批斗几十场次,但仍不改初心,忍辱负重,为社员的生活操心劳碌;虽家境贫寒,但从来不贪不占,并用最严厉的方式教育子女要做一个学好的人,我便是其中之一。
那是1960年9月初的一天,刚满7岁的我被父亲送去读小学,时值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农村基本是吃了上顿愁下顿,我家因姊妹多更是如此。那天中午放学的路上我饿得实在走不动了,便坐在路边的山芋地里歇一下,正好看到身边有一个露出土半截的大山芋,难忍的饥饿感让我来不及多想,刨出来用手擦擦便猛啃起来。刚吃了一半,就被我当队长、正好路过的父亲看见了,他怒冲冲地夺走了我的山芋,还甩起右手给了我一巴掌,打得我一连几个踉跄摔倒了,脸在地上碰得鲜血直流。尽管如此,父亲还没放过我,拽着我的衣领走到人多的地方叫我跪下来,还问我以后还敢不敢了,直到我的回答让他满意才同意我起身回家。
记得那天我没吃中饭就上学了,晚上放学回来又被父亲喊到他跟前:“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因为那山芋是集体的,你不能随便乱刨,你是队长家的小孩敢这样做,别人家的就更敢做了……人从小就要学好,手头要干净,到大了才不会犯错误……”也正是父亲这一顿“独”打,让我懂得了怎样做人;是父亲留下的这一永不磨灭的印记,使我从走上社会的那一天起便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1974年,我接替了父亲曾经干了13年的生产队长岗位。在那个年代,农村实行的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种植上主要是稻、麦两季,且粮食产量很低,一亩“顶芒籼”稻收成在300斤左右,大、小麦的收成就更差了,一个劳动日(10分工)也就1角多钱,一个坚强整劳力一年也苦不到100块钱。全队近80户人家,住房多为土墙草盖的“丁头门”和“旁门”,人口多的或再加个“石刀柄”。95%的农户缺衣少吃,一半农户是“超支户”。面对此情此景,血气方刚的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把生产队搞好,让每家每户都能有得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农村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在大队党支部的鼎力支持下,率先开了全公社“小段包工、联产计酬”的先河,将全队365亩土地按土质好差进行搭配,划分到组,并与产量直接挂钩,年终决算。同时引进了优良水稻“南优二号”。这一年净增产了14.35万斤,劳动日单价由上一年的3角9分增加到5角2分,社员的口粮人均也增加了110斤。1979年,我队获得了省政府嘉奖,我也在公社和县里的三级干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82年1月,我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在第一时间响应分田到户大包干。三个月时间里,先后召开了近20次队委会、11次社员会,围绕田如何分、“两上缴”怎么定、生产队固定资产如何处理、社员往来账怎样清算等一系列问题广泛讨论,制定了详细计划并分步实施,当年11月份,我队在全大队再次率先完成了分田到户任务。也是这一年,我被提拔为大队副大队长,1984年调到镇里工作,1994年还回村当了党支部书记……
几十年来,无论我在生产队、大队、镇政府还是在县总工会工作,始终以父亲为榜样,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无私无畏,用心血和汗水赢得领导的信任和群众(同事)的口碑,捧回了上百本荣誉证书。
仰望天空,清风拂面,我又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常常告诫的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人不能做坏事,做了坏事会遭报应的……父亲,我的脉搏里流淌着您的血液,我的性格上深烙着您的印记,我的思想里继承着您的智慧,我永远不会忘记!
在此,我想用刘和刚演唱的《父亲》里的歌词作为本文的结束语: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生活的苦涩有三分,您却吃了十分,这辈子做您的儿女,我没有做够……
作者单位:阜宁县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