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11月2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盗窃被大丰区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17日11时许,白驹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报警称家中被盗,接到报警后,白驹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走访周围居民、调取周边监控等手段,民警发现一名上身穿黑色夹克衫,下身穿蓝色裤子,头戴鸭舌帽、戴口罩和手套的男子形迹可疑,并很快锁定其身份为周某。经过大量工作,11月18日,民警赶赴东台某浴室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11月17日9时许,周某登上从东台至盐城的车辆。由南向北大约行驶四五十分钟,周某便在204国道白驹镇镇区一别墅区下车往东步行,一边观察周围情况一边伺机作案。10多分钟后,他发现一户人家家中无人,便以该户巷道内停放的一辆旧三轮车为垫脚,翻墙潜入该居民家中,将二楼东房间一个柜子抽屉里的300元左右硬币盗走,之后迅速离开现场。
据警方查明,周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曾在镇江、常熟、如东等地先后13次实施盗窃并被处罚。虽多次被处罚,但他依然游手好闲,总想不劳而获。2022年,他因盗窃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刚释放回家不久,他便重操旧业。这次让他想不到的是,自己盗窃所得尚未来得及“消费”,就被大丰警方抓获。周继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