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产经·广告
2023年11月24日

改善水环境,盐城还做了哪些事?

“十四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三水统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均为94.1%;2022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均为100%。今年来,我市按照“减污降碳、源头治理”的要求,围绕水环境质量目标,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力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推进工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工作,积极推动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程,2023年新增11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和新建工业污水管网8.1公里。开展全市重点行业涉磷、涉氟企业排查、整治,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涉氟企业档案库,开展分类整治。全面推进41个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和27个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开展农业面源治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化改造,年度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22个,改造面积69146.46亩,总投资15268万元。积极推动国考断面周边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9个,改造面积43170亩,总投资10588.46万元,推广国考断面周边种植秸秆全量离田工作。

——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组织对全市122条骨干河流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季度例行监测;依法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全面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根据2021年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审查结果,配合住建部门制定补短板方案,继续开展2022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摸排乡镇污水处理厂清单,组织各县开展乡镇水污染平衡核算工作。组织对325条建成区水体开展常态化监测。

——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党政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依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消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每月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例行监测一次,2023年1月至10月,全市1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要求。每月对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予以公开,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参与度、知晓度。

“百河之城”以硬核举措守护“生命之源” 没有下一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