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生
2023年11月23日

我能否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市民金先生问:本人2021年从盐城的原单位离职,目前在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现想办理离职提取业务。在网上操作“离职提取”时,页面显示一则申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请问我是否可以确认签字提取?还是要到大厅现场办理提取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副主任童爱华回答:不可以办理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异地转移条件的,可以将盐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在盐城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盐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时间满半年,异地转移业务需在接收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可咨询接收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民黄先生问:换了单位,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已经停了九个月,现单位准备给我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要不要原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材料?

童爱华答:如果原单位和新单位都在盐城本市,可由新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同城转入申请表(新单位盖章)、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清册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同城转入,或由新单位经办人登陆单位网厅办理同城转入。

如果新单位在外市,应向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市公积金中心喜添“国”字号荣誉 全力做好冬季信息通信网络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