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问:小王是一名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还没有结婚,想购买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副主任童爱华回答:在主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可贷年限等进行计算。
市民黄女士问:夫妻双方都是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之后是否会影响担保人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会有哪些影响?
童爱华答:作为第三方担保人的职工,在自己购买住房时,符合提取条件和贷款条件的,可办理提取业务和申请贷款,不受影响。但在担保期间,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销户。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按约定履行职责。
市民张先生问:配偶名下有一套住房且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我未参与该笔贷款。如需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该笔贷款,是否要先添加为共同还款人?
童爱华答:不需要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需该笔贷款已正常还款并形成还款流水。该笔住房贷款的主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绑定银行卡、结婚证、房屋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办理房屋信息维护,维护后可在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