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某企业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先后侵占企业976万余元。案发后,滨海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先后组织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追赃挽损等方面提出侦查取证意见,最终在王某某未归案的情况下,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并对其批准逮捕。
“此次案件的发生,说明某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如不及时整改,可能还会发生类似案件。”案后,滨海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开展办案影响评估,通过向企业所在园区税务、安监、环保等部门了解、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并为企业日后发展出谋划策。
“我们希望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进行合规发展。”在检察官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最高检企业合规相关工作后,负责人迫切地向检察院提交了企业合规申请书。
随后,滨海检察院启动了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经走访座谈、办案调研发现,该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印章管理、财务电脑及软件密码管理、监察机制运行等方面存在合规风险,遂向该企业制发《合规检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
该企业积极整改,并聘请法律顾问指定合规专项整改计划。第三方监管组织聘请财务、税务、法律方面的三名专家,通过走访调查、审查资料、召开培训会等形式,全称监督该企业的合规整改工作。三个月监督考察期满后,该企业交出一份圆满的合规整改成绩,顺利通过企业合规考察验收。 陈道明 李沁伶 郭大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