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丁某、孙某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丁某、孙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去年6月,丁某、孙某在滨海陈涛镇就餐时听到饭店旁的稻田里有青蛙叫,当天就相约夜间到附近沟塘边捕捉青蛙。二人以灯照、网捕等方式共捕捉青蛙172只。
正当丁某、孙某准备满载而归时,被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某、孙某在禁猎期间猎捕的野生动物为中华蟾蜍,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所使用的工具为国家明令禁止的猎捕工具。
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野生动物资源也包括生活中常见的动物,比如青蛙、蟾蜍、野兔、麻雀、黄鼠狼、各种蛇类等。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更会触犯法律,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抱憾终身。
卢春 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