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政法·广告
2023年08月08日

房产中介一房二卖获刑六年

2021年1月至9月,于某在身负欠款三四百万元的情况下,以注册在其男友名下的J置业公司的名义与B地产公司签订商铺销售代理合同,从事商铺销售中介服务。

其间,褚某看中B地产公司在售的12间商铺(其中E商铺已出租),于某以J置业公司名义与褚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后,于某谎称褚某贷款未办成,又将上述12间商铺销售给张某。

2021年年底,褚某在与E商铺承租人聊天中发现所购商铺正在装修。经咨询B地产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得知,除E商铺外,其余11间商铺已过户至张某名下。褚某遂将于某起诉至法院。2022年4月,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9月,于某合同诈骗案移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于某借用资质的J置业公司为空壳公司,于某代理的B地产公司存量商铺为A、B、C、D、F、G、H、J、K、I、L,共11间,对E商铺无权代理销售。2021年3月,于某通过某平台发布商铺广告吸引到褚某后,虚构代理权限与褚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褚某支付了110万元购房款。之后,于某谎称褚某贷款未能办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21年7月,D、F、H、I、J、K、L等7间商铺过户至张某名下。2021年9月,于某在B地产公司取消其代理销售权限的情况下,以帮助办理贷款为由向褚先生再次索取45万元购房款。2021年11月,A、B、C、G等4间商铺被过户至张某名下。案发前,于某主动退还褚某20万元。

审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45万元诈骗金额,系基于“于某犯罪故意产生在7间商铺过户给张某以后”作出的判断,而事实上于某产生犯罪故意的时间应为2021年3月同褚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经核实,于某不仅在签订合同后不停催促褚某在合同约定期限前支付购房款,还在收到褚某110万元购房款后,立即将该款项用于购买自住商品房,且对与褚某签约前后收到的其他消费者购房款亦多次挪为己用,经地产公司催促打款后方才进行填补。

经审查认定,于某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真相,骗取褚某财物15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2年12月,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诉请法院依法判处。近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李佳 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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