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峰
盐城晚报讯 近日,射阳法院开出一份惩戒违反限高令罚单,对一名被限高后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乘坐航班出行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2000元。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单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单某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射阳法院依法对单某发出限制消费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单某至本案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及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然而,单某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黄牛”在网上订购机票,使用护照换取登机牌的方式乘机,来规避限制消费令。
单某乘坐飞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对其进行训诫,单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并且保证不会再犯。鉴于单某认错态度良好,近日,射阳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单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送达处罚决定书。
近期,最高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快速、精准打击违反限高令专项行动。射阳法院将按照最高院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专项整治行动”,严惩失信行为,织密执行“天网”,对违反规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