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年来,阜宁检察院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突破壁垒、优化质效,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去年以来,该院共提出、提请抗诉3件,同期收到法院判决、裁定2件,发回改判1件,抗诉采纳率为100%。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均获法院采纳。
健全三项机制,推动审判监督破题。实行专人负责机制,明确第一检察部作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牵头部门,设立刑检审判监督专岗,一名部门中层具体负责对拟监督事项先行把关过滤,牵头梳理审判机关违法点,制发类案监督意见。定期就案件法律适用、证据采信、量刑标准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与审判机关沟通交流。
突破三重壁垒,凝聚监督工作合力。突破内部协作壁垒,由一部牵头,二部、四部、案管等部门相互协作。突破外部信息壁垒,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凝聚检法共识,推动诉审有效衔接。突破监督遇阻壁垒,灵活采用对话、沟通、建议等多种形式,破除监督阻力,破解监督能力有限、同级监督阻力。
做到三个强化,提升审判监督质效。强化线索研判,增强对法律适用错误等传统抗点的审查,并注重对违法所得追缴、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等新抗点的审查。强化立体监督,注重监督的方式方法,对法律适用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通过抗诉予以纠正;对刑期计算错误等瑕疵问题的,则采取审判纠违予以监督。强化成果转化,总结已经抗诉成功及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的案例,及借鉴苏州、徐州地区诉讼监督成功经验,制定《阜宁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审判监督要点》,对受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易出现的违法点进行梳理,要求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逐一对照审查,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要求。李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