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终于拿到最后的工资了,感谢法院,感谢政府。”年逾八旬的李大爷紧握着法官的手感慨道。
两年前,李大爷给人打工,但对方报酬一直拖延未付,李大爷遂起诉至亭湖法院。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在法院督促下履行了部分款项,余款18000元一直未支付。
承办法官通过执行系统反馈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预告登记的房产,遂立即展开线下调查。该房为毛坯房无人居住,后在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调查发现,被执行原房屋被征收后安置于上述预告登记房屋,但其长期不在家,无法得知其现地址,执行陷入僵局。
承办人汇报上述案件经合议庭讨论,一致认为该案金额虽不高,但被执行人行为极度恶劣,遂决定启动对上述房产的拍卖。通过网络询价,法院上网拍卖了上述房产,但因种种原因,一拍、二拍均流拍无人竞买。承办人无奈只能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但李大爷佝偻的身影一直留在承办人的心头。
前不久,该院申报司法救助时,承办人第一时间提交了相关材料。救助金到账后,承办人通知李大爷来领取了救助金,并将款项来源也告知了李大爷,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司法救助在本案中助跑了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体现了国家对受弱势群体受损权益的弥补,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顾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