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了一只疑似孔雀的鸟,不知道如何处理。”5月10日21时许,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南洋派出所接到群众胡先生报警求助。
接到求助电话后,民警王昕迅速赶到事发地。现场了解得知,胡先生在路边发现了一只漂亮的孔雀,面对这样的“稀客”,他不清楚其是否为国家保护动物,更不敢擅自处置,担心它到处乱跑受到伤害,便报警向民警求助。
民警王昕到现场发现,这只孔雀头顶“凤冠”,身披“彩袍”,蓝绿相间的羽毛很是好看。“野生动物不能私自养,养了会违法的!”民警对胡先生的做法表示赞许。据走访了解,发现孔雀的胡先生和周边的群众,都没有人知道这只孔雀从何而来,民警只能将其暂时带回派出所。
为了让孔雀得到更专业的保护,随后,民警联系了盐城湿地博物园,在确认其有收治能力后,次日一大早,民警就将这只孔雀移交至湿地博物园。经工作人员检查,这只孔雀存在进食不足、体力缺乏的情况。湿地博物园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妥善安置孔雀,并作进一步的救助。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善待野生动物,就是美化我们的环境,一旦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要及时和警方或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
潘霖 仇才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