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祁某某、彭某某等5人就与丁某华、丁某强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向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官查明,法院已判决丁某华、丁某强支付祁某某、彭某某等5人劳务款2.3万元,但因丁某华、丁某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欠薪暂时无法追回。
面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无米下锅”的难题,该院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帮助祁某某、彭某某等人申请司法救助0.95万元,暂解几人燃眉之急,并做好后续执行监督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筑农民工权益保护防线,助力解“薪”愁,用心用情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陈淼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