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怀孕的妇女却没有孕检材料,这其中很可能存在逃避刑罚执行的情况,必须严查。”近日,盐都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社区矫治日常检查中敏锐发现这一问题,在检察监督下,一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执行。
杨某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鉴于杨某怀有身孕,不宜收监执行,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委托其住所地盐都区司法局实行社区矫治。
近日,盐都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情况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杨某未按照规定提交孕检材料。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司法局及时安排杨某到医院进行妊娠检查,经诊断,杨某系中孕引产术后,已非怀孕状态。经查,杨某早已自行前往医院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其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已经消失,且刑期未满。随后,由司法局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建议,法院依法作出收监执行决定。
王红霞 杜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