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近日,滨海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召开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培训会,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会上,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介绍了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基本情况。3名人民监督员就戴某某职务侵占等30件案件,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随后就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作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常态化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各项工作,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的全面、全过程监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刘义伟 唐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