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市民文明公约作为市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规范,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2018年,盐城市文明办根据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面向全市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形成《盐城市民文明16条》(简称“16条”),并向全市发布。五年来,“16条”广泛融入百姓生活,引导广大市民从身边的小事着手,倡导文明习惯,助力我市高分高位创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面貌和社风民风发生深刻变化。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市文明办在“16条”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班子起草了《盐城市乡风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不吝智慧,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公约内容,确保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盐城广大镇村精神风貌,形成凝聚社会广泛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
2023年3月10日前,市民朋友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提供有效意见和建议的市民朋友赠送特色文创产品。
联系电话:0515-80998603
电子邮箱:ycshdc2036@163.com
邮寄地址:盐城市科创中心429办公室,邮编:224005
附件:《盐城市乡风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文明办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盐城市乡风文明公约
(征求意见稿)
1.婚事新办不浪费,儿女娶嫁轻彩礼
2.人情交往不攀比,随礼往来二三百
3.勤劳致富不赌博,借人钱财及时还
4.言行举止不粗俗,乡邻困难帮一把
5.村口巷道不乱堆,家前屋后勤打扫
6.谷物晒场不占道,秸秆垃圾禁焚烧
7.公共财物不损坏,平安家园长守护
8.健康生活不闹酒,读书运动利身心
9.崇尚科学不迷信,文明实践多参与
10.孝敬老人不忤逆,良好家风代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