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受让店铺不用先注销再新办,我还能使用原来的字号,现在的新政策真是好,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开店着想!”2月15日下午,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徐先生在盐城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窗口成功办结店铺“经营者变更”登记业务,领取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看着手中的新执照,徐先生兴奋不已。
这也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以来,盐城市发出的首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
一直以来,因为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法律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都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以往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只允许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家庭成员之外的都要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或者通过个转企后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进行。这些转让方式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需要个体工商户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不利于其持续经营。
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这一“痛点”,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者,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首张“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的发出,也标志着《条例》规定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我市已正式落地见效。
记者 陆荣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