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至4月期间,魏某利用兽夹布置陷阱在滨海某处田地里非法捕获了野鸡、野兔、野猫等动物,并带回家食用。经鉴定,其捕获的2只野鸡分别为雉鸡、黑水鸡,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
近日,滨海检察院以魏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魏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野鸡虽小,却是生态资源的组成部分,保护生态资源,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禁止即不可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违法成本远远高于所获利益,万万不可为。
徐晓静 陈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