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11月8日下午,阜宁县公安局环境警察大队会同该县林业技术指导站对全县13株散生古树开展了新一轮普查,在划定保护范围、规范标牌设置、加强养护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安防措施,为古树设“保护牌”。
所谓古树,就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19年发文,将境内的古树分为四级: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年~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年~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树龄在50年~99年的树木为四级古树,作为古树后续资源,列入县级古树,参照三级古树标准保护。
当天,民警和林业监管人员通过实地踏访,对13株散生古树的历史和文化内涵进行调查了解,并发动当地老百姓参与对古树资源的保护,以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张开新 夏天 记者 郭敬雷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