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政法·广告
2022年11月08日

办卡倒手出售 “黑吃黑”被抓

2020年12月,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李某、刘某经计议,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将各自办理的手机号、银行卡、银行密码等一并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500元。因卡费未结算清,二人又意图侵吞他人转入二人出售的银行卡内资金。去年1月,二人发现刘某的卡内有大额资金转入,遂通过挂失银行卡、补卡取现等方式获取了卡内资金,挂失时银行卡内余额为306228.5元。后二人通过银行柜台取现方式分别取款5万元、25万元。

2021年1月,被害人王某报警称自己被骗购车款39万余元,大丰区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王某被骗款全部打入了刘某所出售的银行卡中。今年5月,李某、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30万余元已被二人挥霍一空。近日,大丰检察院对李某、刘某依法以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大丰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银行卡应实名办理,并由持卡人使用。任何出借、转卖给他人的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银行卡出售后,即使卡内钱款系非法所得,“黑吃黑”盗取钱款一样被追责。 沈莉莉

进一步筑牢司法安全防线 获评“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