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政法·广告
2022年09月06日

法治守护“少年的你”

——亭湖法院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纪实

□何露露 刘佳佳

亭湖法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权益保护,注重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近年来,该院不断拓宽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切实提高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深化了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思想认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品牌效应,形成制度合力

亭湖法院联合亭湖区机关工委、亭湖区妇联、盐城市明达中学等多家单位,共同打造“鹤凌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院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定期共同组织法治教育活动。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11次,参与人数逾2000余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

2021年11月30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统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案件受案范围的通知》,对基层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归口刑事审判庭办理。亭湖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打造集中化、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助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2022年2月21日,亭湖法院起草《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将家庭教育进一步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各方面。

贯穿审判全程,实现庭审教化

自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该院通过加强立审执部门联动,视情况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相关当事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并于2022年1月29日制发盐城市基层法院系统首份《家庭责任告知书》。

该院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突出庭审的教育感化作用。该院在审理陈某帅等6人组织考试作弊、陈某林等37人代替考试一案中,由于本案部分涉案人员系仍在校就读的大学生,裁判“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在有力打击组织考试作弊者的同时,也对作用较小的替考者根据情节轻重免予刑事处罚或是不以犯罪论处,体现了对青少年犯罪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典型案例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辑。

此外,该院还建立案后回访关怀机制,用司法温度点亮 “回家的路”。近期,亭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开展案后回访工作,了解曾经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钟某、丁某等最近的学习、生活情况,少年们均表示经过庭审的教化已经深刻认识到曾经的错误,并会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投入生活、拥抱社会。

用活两种形式,推动良性互动

近年来, 亭湖法院积极推动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注重灵活运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和数字资源,用好浸入式、互动式、参与式等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该院的一场法治公益讲座,一经上线便吸引了近2万名在线网友围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定期组织法官走进盐城工学院、盐城市建军路小学、盐城市外国语学校等大中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 平安伴你我”等主题活动。授课法官通过专题座谈、现场解读、赠送法律书籍等,立体化开展法治宣传,重点帮助学校和学生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侵害现象,充分认清新式毒品的危害等,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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