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政法·广告
2022年08月09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被罚款还得被拘役

□楼苏 董静文

2020年,经营某通讯公司营业厅的贺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被同行俞某(另案处理)拉进一个“拉新”微信群,只要把顾客的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发过去,每注册成功一个App账号,俞某就会给贺某几元至十几元不等的报酬。

贺某的营业厅周边都是老小区,有很多老人不太熟悉使用智能手机,就会直接将手机交给贺某帮助他们办理相关手机业务。贺某心里盘算着,正好可以趁机收集老人们的手机信息赚点钱。

经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贺某借为客户办理开卡、充值等业务之机,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客户手机短信验证码,并将顾客手机号码和相应的短信验证码发送至“拉新”微信群,非法牟利5000余元。

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贺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法律保护,在此提醒各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未经信息主同意下,不得将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公开或者交换,更不得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买卖,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让他人将自己手机转移到视线范围外单独操作,避免个人隐私数据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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