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政法·广告
2022年08月09日

东台法院发送《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

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翟倩雯 邓蔷薇

近日,东台法院通过向身居外地的被执行人发送《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成功督促其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支付义务,实际执结案件。

某公司与周某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东台法院受理后,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但周某某仍未按生效民事调解书履行,且离开原住所地,不知去向。今年3月,某公司向东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调查未发现周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执行干警并未气馁,继续耐心开展线索摸排,终于“顺藤摸瓜”联系上被执行人周某某。一开始周某某仍谎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但当得知执行干警已调取了其在签订调解书后至执行立案前,仍有多笔资金往来的详细银行流水后,又承诺自己将尽快履行义务,然而均未兑现。甚至在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时,其竟将24小时到账的汇款凭证截图发给执行干警后,又撤销汇款。

鉴于被执行人上述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向其发送《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严肃告知其再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将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周某某收到告知书后,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联系执行干警将2.7万余元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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