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计玉 戴丽娟
近日,东台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0余名执行干警头顶烈日,成功将一批被拍卖的机器设备交付买受人。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电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东台法院依法裁定对某电子公司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拍卖。
经拍卖,买受人以500万余元竞得,但在办理交付时,因被执行人尚差欠该批机器设备存放地的管理费用,导致交付工作进展不顺利。
执行团队对案情进行详细分析研判后,决定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当日上午8时,到达执行地点后,执行干警随即与设备存放地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经过耐心细致的协调,设备存放地负责人最终同意配合设备交付工作。
随后,执行干警按照既定预案,在买受人、设备存放地现场负责人、厂区管理人、运输人员等各方共同参与、见证下,下午4时,经过近8个小时的搬运,8辆次大卡车成功将设备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至此,该批拍卖设备的交付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