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事
2022年07月20日

23名“无名氏”落户大丰成“新市民”

大丰率先在盐城建立长期安置制度,实现动态清零

□记者 陆荣春

盐城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大丰区民政局设立在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托养救助区内托养的23名“无名氏”,近日都拿到了自己的社保卡,并且卡上存有获得新身份后的首次特困人员生活供养费。这意味着,大丰为长期滞留该区的“无名氏”流浪乞讨人员完成安置落户,率先在盐城建立起长期安置制度,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动态清零。

据了解,原本这些“无名氏”没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在户籍系统中,也查找不到任何相关资料。如今,他们正式落户大丰,告别“无名氏”。这样,他们都拥有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也有一个共同的姓氏——“丰”,成了大丰“新市民”。

今年70岁的丰中洁即为其中之一。她患有智力障碍,10多年前在大丰港流浪,后被民警发现送至大丰区救助管理站,并被安排到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托养救助。大丰区救助管理站多年助其寻亲,均无结果。现在,她落户大丰,取名丰中洁,拥有个人户口页,并拿到自己的社保卡,每月可享受1600元的特困人员补助。当工作人员给她讲述社保卡的用途时,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大丰区救助管理站负责人高伟伟介绍,救助管理站一直未放弃为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但由于他们中大多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障碍和肢体残疾,不能说明真实身份,所以至今仍有不少人未能寻找到亲人。由于无法查询其准确身份信息,所有长期滞留人员一直以编号代称。虽然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却过着“无名氏”的日子。他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身份,也无法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无法办理医保、残疾证等,不能享受国家兜底保障,成为游离于社会体系之外的“黑户”。

流浪乞讨人员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社会治理的兜底水平。为了让“无名氏”不再“无名”,流浪者不再“流浪”,大丰区民政局主动作为,主动联系财政、公安、卫健和医保等部门,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专门出台大丰区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政策。多方努力下,截至目前,23名在大丰的流浪乞讨人员都取“丰”姓,并根据各自情况确定了具体名字和出生日期等信息,办理了落户手续,全部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据介绍,在流浪乞讨人员落户的同时,大丰相关部门仍没有放弃帮助他们寻找家人,他们的相关信息全部被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和民政部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以进行信息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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