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日前,经东台交警部门调解,因在门前公路上晒粮致人摔断腿的村民,向受伤者赔偿医疗等费用35000元。
6月2日上午9时55分,家住东台市梁垛镇50多岁的吕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行驶到周某家门前路段时,因公路上铺满了晾晒的小麦,加之驾车不熟练,不慎滑倒摔伤。事发后,吕某忍住疼痛拨打电话报警,东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丰交警中队民警王美权等人立即赶到事发地点,通过调查取证,认定该起事故是由随意在公路上晒粮的村民周某负主要责任。看到躺在地上的吕某痛苦呻吟,民警当即将她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经过医生诊断,吕某滑倒发生单方事故,造成双腿骨折,要住院治疗康复。6月19日,经东台市安丰交警中队民警调解,晒粮的村民周某赔偿伤者医疗等费用35000元。
“1000多斤小麦也就卖个1500元左右,这次亏大了。”周某后悔不迭,“不该在公路上打谷晒粮,违法的成本真是太大了。”
记者 张长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