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综合
2022年04月01日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

筑牢药店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在今年这场“疫考”中,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持续加强对城乡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对“四类药品”的购药人员信息精准采集、数据共享,并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防疫责任,守护疫情防控前沿阵地。

精准监管“增效”

“去年8月,省药监局首个‘四类药品’智慧数据监管系统在我区率先试点上线使用,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充分汲取‘大数据’的有益经验,以智慧监管推进精准监管。”该局药械科网络负责人单斌介绍,这一网络信息平台,一头连着药店,另一头则连着更多政府职能部门。这意味着,药店上报“四类药品”的数据一旦发现有异常,就会上传到政府监管部门,实现追溯监管数据实时呈现的功能。

今年疫情发展后,这套管理方法被运用到疫情防控中,并通过“互联网+监测”的数字化手段赋能基层药店,使零售药店更好地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笔者在银都大药房看到,市民吴某在购买“四类药品”时,统一实行实名制,药店疫情防控信息系统读取购药者身份信息,工作人员点击再登记其他真实信息上传,使四类药品“表格化统计”转变为“系统化上报”,实现了信息采集精准化、标准化、共享化。

防疫要求“加码”

“白加黑”携手“五加二”模式已成为工作人员的工作常态,无论多晚收到防控通知,立刻行动开启督查,凭着“事不过夜”精神,力争将疫情的各项防控任务落实到位。3月19日,城东分局在白天、夜晚不同时段对辖区零售药店进行督查,监管人员着重检查了药店“四类药品”的购销台账,现场抽查了多款退热、止咳等药品,并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巡查人员提醒、告诫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对所有进店购药人员开展“三查验”,及时做好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处置和报告;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购药人做好实名登记,第一时间发布停售“四类药品”通知,并督促药店将“四类药品”下架封存。“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我们已经连夜将‘四类药品’全部下架,对行程卡带‘*’号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药店,确保营业场所的安全。”健康药店经理徐文杰说道。

一线督查“发力”

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该局精准布控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对乡村、城乡接合部的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药械科副科长卞长霞介绍,各基层分局及时摸清药店底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城西分局对每家经营的“四类药品”和防疫物资情况摸排见底,以高效的节奏、严格的举措、果断的行动,坚决落细落实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对“四类药品”管理不规范的零售药店一律从严查处,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形成有效闭环管理,守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药店督查,以制度“上线”和监督“在线”监管方式,及时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智能信息显示屏上抽查、行政约谈等方法,及时锁定零售药店不规范行为,并督促限时纠正。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检查零售药店1489家次,智能信息显示屏抽查693家次,行政约谈、普法教育32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5家。 肖娟 郝家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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