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不砸车窗,不撬车门,也不开锁,两男子只是趁夜色寻找“目标”,拉拽停在街道小区内的汽车车门“碰运气”实施盗窃。凭着这种简单手段,嫌疑人在大丰区作案多起,且频频得手。
案发后,办案民警经过初步调查发现,嫌疑人作案时盗窃目标都是选择未锁好车门的汽车。经过进一步综合研判,民警终于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经过三天三夜的奋战,大丰警方于2月17日晚,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陆某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调查,2月中旬以来,朱某伙同陆某先后来到白驹镇及大丰市区多个小区,采取陆某望风,朱某“拉车门”的形式,盗窃车内现金、香烟、手机、围巾、雨伞、钱包等财物,先后结伙作案13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
目前,盗窃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陆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警方提醒:停车时一定要锁好车门车窗,听到电子锁声音后再用手拉一下;最好不要将手提包及大量现金、信用卡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周继坤 记者 李永宁
